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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 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0-03-25
 

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深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选拔培养体系,不断创设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机制和环境,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致力于优化适合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教育之路。经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在徐汇区区域范围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和局属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及相关单位中,开展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 “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附件:

1、《关于评选“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2、《关于评选“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20年3月

 

 

关于评选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

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徐汇区“人才强区”、“人才兴教”的战略方针,深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加速教师人才队伍自身专业发展,进一步打造徐汇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区域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徐汇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有影响”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不仅是学科(班主任)专业发展的引领者,更应该是践行师德规范的示范者。

二、评选范围

1、徐汇区区属范围内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的在职教师。

2、参加评选教师的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者,需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4、参加班主任带头人评选者,需具有一级以上(含一级)教师职称,且有8年以上(含8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在任者,需任满一届。

5、获得特级教师、徐汇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区级人才及以上称号者不参加此项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率:在教育教学中能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要求,在所在团队中起到表率作用。

2、业绩突出:教育教学水平在区内处于领先地位,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且在区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特色形成:在教育教学中初步形成自己的风格或特色,且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团队共同发展,取得良好成绩。

(二)班主任带头人评选条件

1、师德表率:在教育教学中能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要求,在所在团队中起到表率作用。

2、班主任工作突出:班主任工作水平在区内处于领先地位,班级管理能力强,所带班级取得明显成绩;能针对班级管理开展实证研究,形成成果。

3、教学水平过硬:任教学科成绩优良,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学校及区内同行与专家的认可。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三)符合以下条件者,评选优先

1、2017-2019年度中荣获“耕耘奖”“育人奖”,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2、2017-2019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届满考评为优秀。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承担市区两级网课摄录、线上教学辅导、网络教学资源建设的教师。

(四)任期任务

为确保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在三年任职期间能得到有效发展,参与评选的教师应当承诺在通过评选后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1、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在学校要求的各项重大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

2、发挥引领作用,带领团队、带教教师,带动更多的教师共同发展与成长。

3、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实践,勇于探索,结合区校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聚焦核心素养发展,基于个人特长,发动教师,开展项目研究,带领团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三年时间内形成成果。

4、基于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开发各级教师研修课程,为各级各类教师开设讲座(或微课程等),实现智慧分享。

5、积极参加区、校组织的相关教师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6、任期内接受区与校的两次学年度考评与一次届满考评。其中:

(1)学年考评:接受学校考评,考察在学校中的工作绩效;根据个人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落实年度任务,提交任务完成总结;根据项目研究计划,提交年度项目研究阶段报告。

(2)届满考评:接受学校考评,考察在学校中的工作绩效;完成个人制定的三年规划,提交任期述职报告;完成项目研究计划,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与个人发展有关的材料。

根据以上任务,参与学科(班主任)带头人评选的教师,应在申报时认真制定:

1、个人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三年任职规划。规划需切实可行,能够真正达到促进、提高、发展的要求。

2、项目研究计划。以三年时间为限,结合区校教育改革重点,聚焦核心素养发展,以项目为载体,制定研究计划,注重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力争创新;注重在过程中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发展,确保成果提炼能够切实完成。

具备评选条件、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与项目研究计划作为评选学科(班主任)带头人的必要条件,研究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任期内不做更改。

四、名额设置

原则上,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上海市示范性高中、徐汇区教育学院、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20% ;徐汇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5% ;其他类型学校,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名额设置采取就高原则。

五、评选程序

(一)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下旬-4月中旬)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2、评选方案通过徐汇教育网、学校相应网络工作平台下发。

3、各学校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申报阶段(2020年4月下旬)

1、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报表(见附件1或附件2、附件3、附件4)。

2、校级评选

各学校按照相关评选要求,组成评选工作小组统一评选,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络工作平台上公示三天,最终确定进入区级评审名单。

3、提交材料

(1)个人上传

被推荐教师登录“徐汇教育办公平台”(网址:http://platform.xhedu.sh.cn/platform/app/login.php)-“骨干教师”-“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专项研修模块”,根据网上要求完成相关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并确保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

(2)学校审核

学校负责人登录“徐汇教育办公平台”(网址:http://platform.xhedu.sh.cn/platform/app/login.php)-“骨干教师”-“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专项研修模块”,认真审核被推荐教师所提供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并完成学校审核意见的填写,同时对被推荐教师进行校内排序(见附件5)。学校审核工作务必于2020年4月27日16:00前完成。

4、提交送审(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

材料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提交,分为“电子”、“纸质”两类。

·电子材料:各校于4月30日16:00前完成附件5的填写,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xhsxbkcjs@163.com ,邮件主题与附件文件名称均为“学段+校名简称+带头人人数+中青年骨干人数” 。

†材料分高中、初中、完中、一贯制、小学、学前、其他,共7个组别。教育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职校、业余大学等归为“其他”。

†邮件发送成功将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

·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见附件5)归入资料袋,资料袋外粘贴规定的标签纸(见附件6),4月28-4月30日送交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1号楼501室)衣老师、张老师处,电话64184710。

(三)评审阶段(2020年5月中旬至7月底)

1、资格认定。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审读学校及被推荐教师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2、初评。2020年5月下旬组织实施。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初评阶段的专家评审小组,由专家分学科、学段在线上审看学校及教师个人上传的材料,评定分值,以70%的比例计入最后总分。

2020年6月上旬,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初评小组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进入“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区级复评的名单。复评名单在徐汇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3、复评。2020年6月下旬组织实施。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复评阶段的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对进入复评的教师逐一进行面试答辩,评定分值,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

4、审核。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7月底前审核并确定“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徐汇教育网上公示五天。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区教育党工委书记会议和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最终确定正式入选名单。

(四)命名阶段(2020年9月)

区教育局召开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命名大会,颁发证书。

六、说明

1、本方案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培养方案》。

3、各校应同步对接制定校级骨干评选、培养、考核方案并同时开展本届校级各类骨干评选。学校应根据校级骨干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分配倾斜政策。



关于评选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

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徐汇区“人才强区”“人才兴教”的战略方针,深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加速教师人才队伍自身专业发展,进一步打造徐汇区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提升区域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徐汇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实施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包括学科骨干与班主任骨干两类)的评选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还应该是践行师德规范的中坚。

二、评选范围

1、徐汇区区属范围内中小学、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社区教育的在职教师。

2、参加评选教师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者必须具有一级以上(含一级)教师职称。同时,参加中青年班主任骨干教师评选者,还需具有5年以上(含5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目前在任者,需任满一届。

三、评选条件

(一)中青年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师德示范:能在教育教学中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要求,在所在团队中起到示范作用。

2、专业表现:专业能力优良,教育教学水平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学校及区内同行与专家的认可,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重视研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立足学科、学校,以实践问题为抓手,自觉探索、反思,获得相应成果。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二)中青年班主任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师德示范:能在教育教学中自觉遵守师德规范要求,在所在团队中起到示范作用。

2、专业表现:班级管理能力较强,班主任工作水平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且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学校及区内同行与专家的认可,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重视研究:能针对班级管理开展实证研究,并形成成果。

4、主动引领:能积极帮助其他教师或团队共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

(三)符合以下条件者,评选优先:

1、2017-2019年度中获得“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

2、2017-2019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届满考评为优秀。

3、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承担市区两级网课摄录、线上教学辅导、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

(四)任期任务

为确保中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任职期间能得到有效发展,参与评选的教师应当承诺在通过评选后完成以下基本任务:

1、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校要求的各项重大工作,发挥骨干作用。

2、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的教师共同发展与成长。

3、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实践,勇于探索,结合区校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聚焦核心素养发展,基于个人特长,发动教师,以项目为载体,开展项目研究,带领团队,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三年时间内形成成果。

4、基于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开发各级教师研修课程、为各级各类教师开设讲座(或微课程等),实现智慧分享。

5、积极参加区、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6、任期内接受区与校的两次学年度考评与一次届满考评,其中:

(1)学年考评:接受学校的考评,考察在学校的工作绩效;根据自己制定的三年规划,落实年度任务,提交任务完成总结;根据项目研究规划,提交年度项目研究阶段报告。

(2)届满考评:接受学校的考评,考察在学校的工作绩效;完成个人制定的三年规划,提交任期述职报告;完成项目研究规划,提交项目结题报告;提交与个人发展有关的材料。

根据以上任务,参与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应在申报时认真制定:

1、个人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三年任职规划。规划需切实可行,能够真正达到促进、提高、发展的要求。

2、项目研究计划。以三年时间为限,结合区校教育改革重点,聚焦核心素养发展,以项目为载体,设计研究计划,注重实践性与可操作性,并有创新性;注重在过程中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发展,确保成果能够切实完成。

具备评选条件、制定个人发展规划与项目研究计划作为评选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研究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任期内不做更改。

四、名额设置

原则上,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上海市示范性高中、徐汇区教育学院、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20% ;徐汇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5% ;其他类型学校,每单位名额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名额设置采取就高原则。

五、评选程序

(一)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下旬-4月中旬)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2、评选方案通过徐汇教育网、学校相应网络工作平台下发。

3、各学校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申报阶段(2020年4月下旬)

1、个人申报

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材料(见附件1或附件2、附件3、附件4)。

2、校级评选

各学校按照相关评选要求,组成评选工作小组统一评选,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在学校网络工作平台上公示三天,最终确定进入区级评审名单。

3、提交材料

(1)个人上传

被推荐教师登录“徐汇教育办公平台”(网址:http://platform.xhedu.sh.cn/platform/app/login.php)-“骨干教师”-“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专项研修模块”,根据网上要求完成信息填写、材料上传,并确保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

(2)学校审核

学校负责人登录“徐汇教育办公平台”(网址:http://platform.xhedu.sh.cn/platform/app/login.php)--“骨干教师”-“徐汇区教育系统学科(班主任)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专项研修模块”,认真审核被推荐教师所提供的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并完成学校审核意见的填写。同时,对被推荐教师进行校内排序(见附件5)。学校审核工作务必于2020年4月27日16:00前完成。

4、提交送审(2020年4月28日-4月30日)

材料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提交,分为“电子”、“纸质”两类。

·电子材料:各校于4月30日16:00前完成附件5的填写,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xhsxbkcjs@163.com ,邮件主题与附件文件名称均为“学段+校名简称+带头人人数+中青年骨干人数”。

†材料分高中、初中、完中、一贯制、小学、学前、其他,共7个组别。教育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职校、业余大学等归为“其他”。

†邮件发送成功将会收到邮箱自动回复。

·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见附件5)归入资料袋,资料袋外粘贴规定的标签纸(见附件6),4月28日-4月30日送交徐汇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1号楼501室)衣老师、张老师处,电话64184710。

(三)区级评审(2020年5月中旬至7月底)

1、资格认定

区教育学院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审读学校及被推荐教师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2、初评

2020年5月下旬组织实施。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初评阶段的专家评审小组,由专家分学科、学段在线上审看学校及教师个人上传的材料,评定分值,以70%的比例计入最后总分。

2020年6月上旬,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初评小组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进入“中青年骨干教师”区级复评的名单。复评名单在徐汇教育网上公示三天。

3、复评

2020年6月下旬组织实施。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复评阶段的专家评审小组,专家评审小组对进入复评的教师逐一进行面试答辩,评定分值,以30%的比例计入总分。

4、审核

由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7月底前审核并确定“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徐汇教育网上公示三天。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区教育党工委书记会议和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后,最终确定正式入选名单。

(四)命名阶段(2020年9月10日)

区教育局召开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命名大会,颁发证书。

六、说明

1、本方案由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徐汇区师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徐汇区教育系统2020-2022学年度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3、各校应同步对接制定校级骨干评选、培养、考核方案并同时开展本届校级各类骨干评选。学校应根据校级骨干工作实绩和考核结果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分配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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