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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徐汇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5-05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徐汇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推选工作。

特此通知。

 

 

 

 

                         徐汇区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428

 

 

 

 

 

 

 

 

 

 

 

 

关于开展“徐汇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徐汇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徐汇区教育基金会决定开展2016年“徐汇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1、徐汇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含民办学校)、区域内所属中职校、区域内其他部门举办的幼儿园、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等单位的在岗教职工均为本次园丁奖评选范围。

2、评选名额150名。根据推进区教育综合改革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奖励名额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倾斜。

3、以上评选名额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奖励名额一般控制在奖励总名额的15%以内。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以下简称优秀青年教师)的获奖人数不低于奖励总名额的15%

4、推荐名额

教师进修学院、业余大学、青少年活动中心、职校等单位可推荐2名;

教职工编制数在100人以上的中学(以20159月核定在编人数为准,下同)推荐34名,100人以下的中学可推荐2名;

教职工编制数在70人以上的小学可推荐23名,70人以下的小学可推荐1名;

公办幼儿园由学期党总支汇总推荐30名,区域内其他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由学前党总支汇总推荐10名;

区域内所属中职校由职成教科汇总推荐10名,民办非学历培训院校由职成教科汇总推荐2名(专职教职工);

局属机构(法人单位)推荐1名;其他局属机构汇总推荐2名;社区学校汇总推荐2名(专职教职工)。

推荐名额超过1名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附件2),同时需含推荐一名优秀青年教师。

校级党政干部由教育党工委组织推荐且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评选工作要求

评选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敬业爱生,乐于奉献,追求卓越,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展现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积极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优化育人环境,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严谨笃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变革教育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求真务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3、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视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学校人事工作、教学辅助、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评选原则:

1、“徐汇区园丁奖”评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群众互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各校要向全体教职工宣传评选工作,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3、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或群众互荐、个人自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和基金会审核材料并经评议后确定人选,公示一周。

4、上届获“徐汇区园丁奖”的人员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5、“徐汇区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校和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要具体、详实,并有典型性、代表性,上报材料要统一、规范。申报人员需填写《2016年徐汇区园丁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和电子稿。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20164月底,下发评选通知,各单位领导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传布置评选推荐工作。

22016515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工作,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送推荐材料至教育局人事科。

320166月上旬,评选办公室组建评议专家组,完成专家评议,提出建议名单。

420166月中旬,建议名单网上公示完毕。

52016630前, 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并确定正式名单。

620169月,教师节表彰。

附件:

1、《园丁奖申报表》

2、《园丁奖申报推荐排序表》

 

 

 

 

 

 

                           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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