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新教师集中培训安排,2008学年新教师教育法律法规考试定于2009年4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08年分配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等或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由其他工作改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培训下发的区本教材《教育法律法规简明读本》,考试重点为
3、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题型为60%主观题(以案例分析和论述为主),40%客观题(以选择和填空为主)。
4、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2号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当天黑板。
请各学校将此通知落实到新教师本人。
请相关教师接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应考。
区教师进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