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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学年新教师参加教育法律法规考试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4-10
 

各学校:

根据徐汇区教育系统新教师集中培训安排,2008学年新教师教育法律法规考试定于20094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08年分配到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高等或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由其他工作改任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

2009414(周二)下午1500——1600,考场时间为60分钟。

2、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培训下发的区本教材《教育法律法规简明读本》,考试重点为314集中讲座中涉及到的内容。(讲座题目:《出线、底线和红线——学习教育法律法规》主讲:王以权)

3、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闭卷,题型为60%主观题(以案例分析和论述为主),40%客观题(以选择和填空为主)。

4、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在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2号楼。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当天黑板。

请各学校将此通知落实到新教师本人。

请相关教师接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应考。

区教师进修学院   

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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