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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青春 拒绝校园欺凌 ——上海市梅园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宣讲活动
作者(来源):林洁    发布时间:2026-05-25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引导青少年远离校园欺凌、守护青春成长,2026年5月,上海市梅园中学特邀徐汇检察院冯品晶检察官,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兼具法治深度与现实意义的成长必修课。

校园欺凌是破坏校园和谐秩序、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行为,不仅会打破校园的宁静氛围,更会在潜移默化中扭曲青少年的成长轨迹,给受害者留下难以磨灭的身心创伤。宣讲会上,冯品晶检察官紧扣《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清晰阐释了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她还详细梳理了校园欺凌的四大特点,并逐一列举了欺凌的常见形式,让同学们全面认清校园欺凌的多样表现,打破 “欺凌离自己很远” 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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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同学们深刻认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冯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从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三个核心角度展开深入剖析。对于被欺凌者,欺凌带来的伤痛往往伴随一生,不仅会出现校园恐惧综合症、特定场景心理障碍,更易形成自卑敏感、封闭孤僻的扭曲人格,影响终身人际交往与发展;对于欺凌者,欺凌绝非“小事”,更不是“闹着玩”,其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轻则面临校纪处分、记入档案、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将承担刑事责任,甚至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留下人生污点;而冷漠的旁观者,看似置身事外,实则纵容了欺凌行为,助长了不良风气,间接成为欺凌的“帮凶”,违背了友善互助的校园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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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最后,冯检察官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观念,明确青春成长的底线:坚决不做残忍施暴者,以尊重友善对待身边每一位同学;绝不做沉默受害者,遭遇欺凌时不沉默、不硬扛、不隐忍,优先保证自身安全,及时留存录音、视频、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也可拨打 110 报警、青少年服务热线,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不做冷漠旁观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制止欺凌、呼叫老师保安、事后安慰帮助受害者,用善意抵制欺凌、传递温暖。

此次宣讲,为同学们敲响了预防校园欺凌的警钟,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法治观念、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和谐友善、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筑牢了法治根基。未来,上海市梅园中学将持续深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与安全教育活动,护航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摄影: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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