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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2014年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5-27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421

 

 


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

2014市、区“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徐汇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下称“市基金会”)决定开展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徐汇区实际情况,同时开展“徐汇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1、“上海市园丁奖”,评选范围为徐汇区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区教育局局属机构、民办学校、教师进修学院、中专校、技工学校,以及其他部门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的教职工。评选名额49名。

2、“徐汇区园丁奖”,在“上海市园丁奖”评选范围基础上增加徐汇区业余大学的教职工。评选名额200名(含“上海市园丁奖”49名)。

以上评选名额中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奖励名额一般控制在奖励总名额的15%以内。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以下简称优秀青年教师)的获奖人数不低于奖励总名额的15%

3、各类单位园丁奖推荐名额

教职工编制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以201395的在编人数为准,下同)可推荐34名;教职工编制数在70-100人之间的单位可推荐23名;教职工编制数在7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2名;学前党总支汇总局属公办幼儿园推荐30名;民办幼儿园推荐10名;区域中专技校推荐10名;民办非学历培训院校推荐2名(专职教职工);局属机构(法人单位)推荐1名;教育工会汇总其他局属机构推荐2名;社区教育推荐2名(专职教职工)。推荐名额超过1名的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附件4)。

校级党政干部由教育党工委组织推荐且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二、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评选工作要求

“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评选工作要求均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教奖基[2014]03)(附件1)执行。“徐汇区园丁奖”评选参照“上海市园丁奖”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要具体、详实,并有典型性、代表性,上报材料要统一、规范。申报人员需填写《2014年徐汇区园丁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3份和电子稿。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上海市园丁奖”和“徐汇区园丁奖”的评选工作是教育系统2014年一项重要的表彰奖励活动。“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在市教委和市基金会的共同领导下,由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实施。区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见附件2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教奖基[2014]03)

22014年园丁奖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3、《园丁奖申报表》

4、《园丁奖申报推荐排序表》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4526

 

 

 

 

 

 

 

 

主题词:2014  市、区“园丁奖”  评选  通知           

徐汇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526日印发

                                        (共印2份)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沪教奖基[2014]03

­                                                                               

 

 

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上海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爱岗敬业和教书育人意识,提高教师的教书育人能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下称“市基金会”)决定开展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在今年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

“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是本市教育系统2014年一项重要的表彰奖励活动。评选工作在市教委和市基金会的共同领导下,由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实施。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与分配原则

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的奖励名额为1000名左右。

根据市教委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奖励名额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青年教师倾斜,向郊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倾斜(名额分配及获奖比例的说明见附件二)。

    二、评选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范围与对象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含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市教委直属教育单位、民办学校、教师进修院校、中专校、技工学校,以及其他部门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必须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敬业爱生,乐于奉献,追求卓越,能模范地履行教师职责,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积极构建有效衔接的德育内容体系,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坚持把德育贯穿到育人的各个环节,优化育人环境,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课程设置、教学途径、学习管理与评价办法等方面进行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严谨笃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能力,变革教育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求真务实,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3.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内涵建设,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开拓创新,推动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重视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学校人事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工作要求

    (一)“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宁缺不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二)区县评选工作由区县教育局和区县基金会负责实施,要组织各校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评选目的和要求,公开奖励名额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及评选结果,增强透明度,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可采取领导提名、部门推荐或群众互荐的方法推出候选人。候选人所在学校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校务委员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推荐意见和书面材料,上报区县教育局。区县教育局和区县基金会审核材料后,经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公示一周后,报市基金会秘书处。

(四)“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应从区县园丁奖和市级单项奖及相应的称号获得者中产生。对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确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特别是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起到表率和楷模作用的人员可破格参评,但名额要从严掌握。上次获“上海市园丁奖”的人员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五)市教委管辖的中职学校和非教委系统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评选工作依照上述原则和办法进行,由市教委职教处负责名额分配,并协调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做好评选工作。

(六)“上海市园丁奖”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区县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加强检查,各学校和基层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核实、申报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创新评选和奖励方法

(一)要创新评选方法,注重评选过程。学校和区县要通过论坛、演讲、展示等形式,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弘扬先进的过程,进一步提高评选质量和效果,使评选活动更好地发挥褒扬、激励先进的作用。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园丁之歌”。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加强对优秀教师先进思想和事迹的宣传,增强优秀教师的荣誉感,扩大优秀教师的社会知晓度,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三)要丰富奖励形式,关注后续培养。对获得“上海市园丁奖”的教师,区县可以配套给予奖励;市基金会拟联合区县基金会和区县教育工会等部门,组织部分获得市园丁奖的优秀教师开展交流、学习、讲学等活动;重视优秀青年教师的后续培养工作,为他们的个性化发展创设平台、提供资助。

五、评选表彰工作日程安排

5月中旬,市教委、市基金会部署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

720前:各区县教育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将“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和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送市基金会秘书处,并将其电子版发送至jjh1987@126.com

8月中旬,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名单。

910前:召开表彰大会,由市教委和市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一四年五月四日

附件:一、上海市园丁奖名额分配表

二、2014年“上海市园丁奖”名额分配及获奖比例的说明

三、上海市园丁奖申报表

四、上海市园丁奖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表格可从市基金会网站(http://jsjl.edu.sh.cn/)下载。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

地址:   陕西北路5004110室,邮编:200041

电话:   62562717,传真:62562717

联系人: 史国明、董继平

附件2

2014年徐汇区教育系统“园丁奖”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5月底前

徐汇教育网上下发评选通知。

5月底至6月初

各单位领导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传布置评选推荐工作。

616(星期一)

各单位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公示一周)。

623(星期一)

各单位将《园丁奖申报表》报相应的中小幼职等业务科室,如中学(含局属机构)报中教科。

6月底前

组建评议组对园丁奖申报者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名单。

7月初

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汇总评议情况,提出市、区园丁奖推荐名单。

7月中旬

党工委审定市园丁奖推荐名单和区园丁奖获得者名单并上网公示一周。

720

上海市园丁奖材料上报至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 

8月中旬

市基金会秘书处和市教委人事处确定“上海市园丁奖”获得者名单。

教师节前后

召开表彰大会,由市教委和市基金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徐汇区教育局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20145         

附件3

   

 

2014 园丁奖 申报表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主要经历从工作之日填起。

 

 

 

 

 

 

 

 

 

 

 



 

 

 

 

(照片)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年   

 

从事教育

工作年月

 

现任党政职   

 

专业技术职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电话

 

邮编

 

家庭地址

 

电话

 

手机

 

 

 

 

 

 

何时何地曾获何种荣誉称号

 

 

 

 

 

 

 

 

 

 

 

 

              

(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单位意见

 

 

 

 

 

 

 

市基金会审批意见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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