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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上海市梅园中学考核工作操作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12-18
 

一、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陶恩得(校长)

组员: 朱静英(书记)、王潇彬(教代会代表、教师)、

       何丽梅(教代会代表、教师)、宋蔚蓉(人事)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徐教人〔200913号“2009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

、考核内容和标准:

1、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师德修养方面若有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3、考核标准以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5、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说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均需附简要情况,说明主要原因、问题和考评意见。)

四、名额及分配(评优人数占教工人数40%左右):

1、报区优秀6名,分配如下:年级组、两处、行政各1名;

2、校级优秀16名,分配如下:年级组各3名,两处、行政各2名。

五、工作程序:

120091217:召开校务会,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校考核工作操作方案,确定校考核工作操作程序。

2、召开行政会、全体教工会议:布置2009年度学校考核工作。

3、工会征求、反馈教职工对校级干部的意见。

420091222:行政述职、教工交流,全员考核。

520091222:校长、书记述职报告公示三天(述职时间由上级联络员确定)。

620091224前,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评优名单。

720091224---12月28:公示评优名单

8201014前,人事将校年度考核结果汇总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

92010年的18前,人事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归档。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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