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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梅园中学“园丁奖”推荐方案(草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6-15
 

    根据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通知和徐汇区教育系统 “园丁奖”评选工作实施意见(徐教〔201215号),制定学校 “园丁奖”推荐方案

一、范围和名额

1、“上海市园丁奖”,评选范围为徐汇区区域内中小幼、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学院、局属机构、职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中的教职工。评选名额51名。

上次获市园丁奖的人员本次评选申报者,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的成绩。

2、“徐汇区园丁奖”,评选范围为徐汇区区域内中小幼、特殊教育、职校、中专、技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教师进修学院、局属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中的教职工。评选名额200名(含“上海市园丁奖”51名)。

3、学校推荐名额:2

对于党政领导的推荐,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且不占学校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上海市园丁奖”的评选条件按照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教奖基[2012]09)(附件1)执行。“徐汇区园丁奖”的评选条件按照“上海市园丁奖”相应评选的要求和徐汇教育的有关要求进行。

三、评选原则和要求

1、必须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健全以重贡献、重能力、重实绩为主的组织推荐和群众互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

2、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教育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如参加过支教工作等,应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3、推荐人选要特别强调被评对象在师德和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并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方面的实际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作为标准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

四、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要具体、详实,并有典型性、代表性,上报材料要统一、规范。申报人员需填写《2012年徐汇区园丁奖申报表》(附件2),单位需填写推荐排序表,均为一式3份和电子稿报相应业务科室。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做好“园丁奖”评选工作,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陶恩得

成员:朱静英  毛颖  傅琳  王潇彬  宋蔚蓉 

2工作要求:在教工大会上向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重视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作用,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严格评选程序,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将推荐对象姓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六、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2012615: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传动员落实布置、民主推荐;

22012618: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

3201261925日: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和简要事迹(公示一周)、组织材料;

42012627:上报材料至中教科。

 

七、附件:

1、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园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沪教奖基[2012]09)

2、《2012年徐汇区园丁奖申报表》

32012年徐汇区园丁奖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4、《徐汇区教育系统推荐园丁奖排序表》

 

上海梅园中学

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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