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梅园中学推荐评选
教育系统“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校“好党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先进,深入推进“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共产党员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促进校园和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争科学发展之先、创人民满意之优,推动党支部尽责履职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会议决定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
三、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党工委下达)
表彰的对象为:在“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教育党工委的基层党组织和中共正式党员。
“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为: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中小学“增效减负”行动、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行动等“项行动”,促进校园和谐,群众满意度高。
“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为: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基本要求。以岗位行动为重点,志愿行动为兼顾,投身到创新转型和教书育人的各项工作中,以“三项行动”为载体,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校园和谐作出贡献。
四、名额分配
1、教育系统“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名额15个(其中中学、机构8个);优秀共产党员名额50个(其中中学、机构33个)
2、校“好党员”名额
评选校“好党员”5名(含上报,若不获批复,即为校“好党员”)。
五、推荐程序
党支部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自下而上,确定推荐评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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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部要统筹安排,将评选活动与促进当前工作相结合,与推进“满意在徐汇”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宣传先进事迹相结合,有序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2、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评选工作要贯彻党务公开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充分展示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上海市梅园中学党支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