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史地心教研组学习《师德规范》
2010年3月30日,在例行的政史地心教研组教研时间,全组教师再次认真研读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刻的学习,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诸位老师一致认同《意见》中的条款,并表示要以此为准,时刻要求自己向上,在日常教学教育中体现师德、做学生的榜样,做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
政治老师孙莲蓉老师说道,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从事教师这一职业的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教师都必须自觉遵守的,否则就不适合做教师这一职业。我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对每个学生的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能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要善于发现每一名学生的闪光点,尤其是学习较落后的学生,更要时常捕捉他们的闪光点,帮助他们找到自信心,让他们能够取长补短,不断地进步。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与家长联系的过程中,真诚与他们探讨如何使学生进步的方法、措施,让学生在学校、家庭、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感受到更多的关爱,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好的发展,以此来促进学生的学习。
王燕老师认为热爱学生,了解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不歧视学生,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她说:“教师对学生的爱,是一种只讲付出不记回报、无私的、广泛的且没有血缘关系的爱。这种爱是神圣的,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教育实现了其根本的功能。
历史王潇彬老师说道,作为一名教师,我要在言行上,在工作态度上,做学生的榜样,做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从学习、生活、心理、身体健康等方面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从而关爱、尊重全体学生。对于学生在做人、学知识上犯的原则性错误进行批评教育,在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进行引导,切实做到严慈相济。严格按照《徐汇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规定,坚决带头执行,不睬底线,不踏红线,以《师德规范》要求来进行教育教学工作。
地理教师刘秋华表示,身为教师,无论是教学教育还是其他工作,都应当恪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本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理念,做好一名好老师,因为学生虽小,心中却有一面明镜,映照出师者的最真实的心灵样貌,美丽与否,都是老师自己的努力结果,所以我们应当努力,让每一位学生的心中都是阳光灿烂的样子。”作为一名年轻教师,又因为学科特点,和学生比较亲近,但是教师应当“严慈相济”,自己应在慈爱之余仔细揣摩“严师”的特点,真正做到“严慈相济”,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心理老师何新老师说,作为一名教师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自觉履行教师的职责。老师的职责不单是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对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绝不厚此薄彼、区别对待。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是何老师接触的一些特殊学生,更是要做到“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善于换位思考,从家长、学生的角度去理解他们,使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此外,作为一名教师要志存高远,终身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在读书学习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一定不触犯底线,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修养,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老师们都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热爱从事的职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工作中,激发工作的热情,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并坚持自己地信念为之奋斗终生。
编辑 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