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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梅园中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2-2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学生健康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结合本校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促使学生全面锻炼和发展身体素质、增长知识技能,同时加强学生道德品质培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本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  领导小组

组长:陶恩德  朱静英  毛颖

组员:傅   王萧彬  陶力明  雷正荣  蔡东礼  杨 倩

三、  实施对象

本校全体学生

四、  具体实施

1、严格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的要求,每天安排早操一次,眼保健操2次,保证每个班级每天有体育课(40分钟/节)或体锻课(40分钟/节),以此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活动时间(详见政教处、教导处安排表)。为了确保“体育锻炼一小时”的要求执行到位,学校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体育课和体锻课时间。若遇天气原因不能室外上课,由体育老师安排室内活动课或体育欣赏课。

2、学校有标准篮球场2片及若干篮架、羽毛球场1片、排球场1片、足球场1片、200田径场一片,还有其他平整场地供学生锻炼。

3、按照上海市《体育与健身》的课程要求,合理安排体育课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以及体锻课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内容,定期进行小型多样的比赛,提高学生锻炼的积极性。体育老师在学生锻炼中进行相应的教学指导、保护与帮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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