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为了使全校师生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寒假,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进行一次假期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涉及的内容很多,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讲一下寒假期间的安全问题,以及在春节期间的注意事项。
一、安全第一,警钟长鸣
同学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懂得安全的重要意义,做到:安全第一,从我做起;安全第一,从小事做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保证人人都安全。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始终要把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
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春节是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也是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遵守交通法规,外出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注意乘车安全,不要乘无牌无照的车,不要乘拥挤的车。若发生交通事故,要想法及时通知家长,并拨打120及时实施抢救。
来自上海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度,上海共上报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831起,共造成1042人死亡、2702人受伤。警方同时分析,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的同时,“未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行驶”和“酒后驾车”这四种违法行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全年共造成事故1000起,造成293人死亡。
在市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的统计中表明:“未按规定让行”以引发事故425起,致死122人,致伤404人的数据,而成为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头号“杀手”,典型的事故发生在路口,当机动车在右转时疏于观察后方非机动车,而非机动车骑行人又准备加速从机动车前方驶过时,这类悲剧最易发生;危险度紧随其后的是“违反交通信号”,去年共因此引发事故362起,造成84人死亡,392人受伤,在这类俗称“闯红灯”的事故中,由于一方车辆往往全速前进,和另一方车辆常常遭到侧面撞击,因此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违法占道行驶”通常是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早晚高峰是最易发生此类事故的时段,去年全年本市共发生132起类似事故,造成40人死亡,118人受伤;而全民关注的“酒后驾车”虽然在引发事故81起的总量上及不上前三者,但其造成47人死亡,77人受伤的伤亡率,却足以使其成为最致命的事故诱因。
以上这些血淋淋的数字事实给我们在场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敲响了警钟:生命是脆弱的,我们要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珍视生命。只有做到“安全意识常记心头,居安思危人人重视”,才会避免悲剧的发生。鉴于此,我们要求每一位同学在假期里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闯红灯,不戴耳机骑车;不在公路上闲逛,即使在公路上步行,也要注意来往车辆。
而我校学生前不久发生的被车撞伤事件,更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实情,当时就是因为这位同学没有走人行横道线,而是从公交车的后面走出横穿梅陇路,被正向行驶的车辆撞伤,庆幸的是伤势不重,但这个事件给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敲响了警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请各位同学千万牢记:安全隐患就像影子,时时刻刻跟在人的身后,稍不留意,就要出现意外,严重的要危及生命。所以,我们要时时留心,处处防范。
2、火灾夺人命,增强防火意识,提高火灾自救能力。
据统计,全世界平均每天要发生火灾1万多起,数百人丧生,而绝大部分火灾都是都发生在冬季。为此,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要求人们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和技能,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消防部门设立了119火警报警电话。
寒假我们在家里,要特别注意两方面的防火:
(1)、煤气、燃气、液化气炉灶的防火:使用煤气、液化气时,必须有人在场看管;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阀门。当发现液化气泄漏,要保持镇静,不能打电话,因为按键发出的微弱火花会引爆液化气;而要先关闭阀门,然后轻轻打开所有的门窗,再迅速离开现场报案。
(2)、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火灾:电热毯不能整夜使用,在睡觉前使用,上床后要立即关闭;取暖器要放在房间中央,不能靠近床、沙发、衣柜等物,上面不能覆盖任何物件。
当火灾发生时,我们应当如何自救呢?注意一下四点:
首先,报警:先逃离现场再拨打119火警电话,讲清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等情况。
其次,选择与火源相反的通道脱离险地。遇到浓烟,要放低身体或者爬行,千万不能直立行走,以免被浓烟窒息。
再次,如果火势凶猛,应当把身上衣服用水浇湿,或者用打湿的毛巾、衣服、被单等披上身上、捂住鼻子快速冲出火场;或者从房屋的窗口、阳台、自来水管等处逃生,一般楼层高的,不宜跳窗。
第四,若逃生通道全被大火切断,则应该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并向门窗上浇水,同时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二、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公民
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一个人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情,就不自由了。遵纪守法,无尚光荣;违纪违法,无比可耻。
1、关于违纪、违法、犯罪的界限
(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梅园中学学生须知》等校纪校规。
(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3)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2、法律所禁止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青少年学生重点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远离各种营业性网吧和非法开办的网吧。
网吧是社会闲杂人员的集散地,也是外地流窜犯的落脚点。据报道,自从有了网吧以来,在网吧里被打、被骗、被杀,以及网吧火灾被烧死的人不计其数。听了这起触目惊心的案例,我想,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同学应该感到震惊了。
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某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奸杀,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二是严禁利用手机、互联网辱骂、恶意攻击他人,散布虚假信息。
手机、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同样要遵守有关国家在互联网上发帖的有关要求。有的人以为用自己的手机、或者在自己家里发一些虚假的、不健康的、甚至是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辱骂他人、侮辱他人人格的信息,别人不知道,这完全是一种错误观念。要知道,任何电脑都有IP地址,你的手机号码人家也知道是谁的。谁发出去的信息,谁负责;如果造成对他人或者社会的危害,发信息者同样需要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那种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辱骂他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远离色情、赌博、毒品等场所和物品。
不阅读色情的书籍、影视片、视频等,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不准接触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罂粟植物、摇头丸、冰毒等任何形式的毒品。拒绝与涉毒嫌疑人员来往。拒绝因好奇心理品尝各种毒品。这些都是精神毒品,会严重腐蚀青少年的思想和灵魂。许多违法犯罪分子,都是由于接触了黄、赌、毒以后,思想堕落,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是禁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五是禁止偷窃和敲诈他人财物。
现在,各单位商店为防止偷窃、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加强了人防、技防技术,保安人员、摄像头到处都是,一旦有人作案,总会留下蛛丝马迹,公安人员很快就会破案。所以,有的同学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想去拿,俗话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指青少年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青少年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青少年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2、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当遭受暴力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加强青少年学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
第一、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要急中生智,而不要鲁莽行事。
第二、要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盲目行事。有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作主张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这种以违法的手段来维权的做法是万万行不通的。
四、一些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接近年关,烟花爆竹大量上市,一些“三无”劣质产品偷偷上市,同学们在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最好能在家长的陪同下,在正规的经销处购买。春节燃烧鞭炮、焰火时,要由家长陪同,要在宽敞地方放,不要对准人放,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2、出门必须和家长打招呼,并按时回家。不准未告知家长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
3、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要提高思想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遇有紧急情况,要见义巧为,善用智慧取胜,避免力敌不过反而危害自身现象的发生。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要合理饮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买“三无”食品,每个同学在假期中要做到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生活要有规律,按时起居,多锻炼,预防疾病侵染,提高身体素质。
5、同学们在家要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好寒假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
6、提倡勤俭节约,培养良好品德。
寒假期间提倡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学会计划每天的生活,注意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假期期间,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做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要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要学会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要增强礼仪、礼节、礼貌意识,要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培养自己的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同学们,安全重于泰山,同学们要自我监督,严格要求,防患于未然,安全意识要警钟长鸣。尤其是寒暑假期间,不安全因素较多。因此,更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时时刻刻都要注意自身以及周围人群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为家庭为社会节约了宝贵的财富,就是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础。
最后祝全体学生寒假快乐,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上海市梅园中学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