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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安全防范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1-13
 

一、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

二、   建立会客制度,坚决抵制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必须先征得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同意,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入校园,出门时收回签名后的会客单备查。若来校听课或开会的,则要登记签名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   凡有员工或家属及外来人员携带重大物品出校必须有校安全工作负责人或总务主任的放行条,方可出校门。

四、   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有班主任出具证明,并由年级组长签字,政教处盖章,方可离校;生病学生若需离校须持卫生老师和班主任的证明,并有家长来校接,方可准予离校。

五、   中午午餐期间,须在1120分关闭校门,来防人员(特殊情况除外)一概不得进入校园,以确保学校安全。

六、   中午不在学校就餐的同学,须交学生证出校门,门卫核对名单备案,学生返校后须领回学生证。

七、   凡学生家长来校,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内,若确有要事,应电话通知该班主任,由班主任领进学校。

八、   做好门前的三包工作,来防人员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校门(特殊情况除外)。

九、   如遇紧急情况和要事及时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通报。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6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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