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校园设备、设施完好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杜绝一切隐患,特制订此巡查制度。
1. 巡查人员每天必须全面巡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并在巡查后做好记录备查。
2.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若非巡查人员独立能解决的问题,则由学校向上级领导汇报。
3. 在巡查中发现财产、电器、门窗玻璃、课桌椅等有损坏现象,应立即通知有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作好维修记录备查。如系人为损坏的还须通知班主任,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4.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还应对学校各大楼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卫生死角和垃圾应立即通知学校清洁工人进行打扫,以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5. 门卫人员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自己的责任区加强管理,做好包干区的巡查和卫生保洁工作。
6. 学校相关部门的主管对巡查人员负有督促和指导责任,并应不定期的参与巡查和检查工作。学校领导也应不定期对学校的安全、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卫生财产等进行检查。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