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用户登录] [注 册] [学校论坛]
现在时间是:2024-11-22  首 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概况 | 党务公开专栏 | 文明在线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师资队伍 | 教育科研 | 学生工作 | 工会园地 | 健康园地
食堂防火安全保卫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1-13
 

1、食堂开油锅必须使用专灶,油专人负责,不得离开防止起火。

2、炉灶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和烘烤衣物,防止起火。

3、使用电气、煤气或柴油炉必须注意安全操作,防止漏电、漏气、漏油而引起火灾。

4、非食堂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食堂内,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5、食堂内的消防设备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发现损坏立即报修或更换。

6、下班离校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关闭好门窗,油气和不用的电器开关。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69月修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梅园中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495号 电话:021-64109769 邮编:200237 您是第位登录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