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用户登录] [注 册] [学校论坛]
现在时间是:2024-04-26  首 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概况 | 党务公开专栏 | 文明在线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师资队伍 | 教育科研 | 学生工作 | 工会园地 | 健康园地
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1-13
 

1、学校对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安全使用制度。

2、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水泥防护库中,同时要加强措施,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且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二人以上)进行管理。

3、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还保管。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学校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68 

版权所有 上海市梅园中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495号 电话:021-64109769 邮编:200237 您是第位登录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