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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1-13
 

1、学校对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严格的安全使用制度。

2、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水泥防护库中,同时要加强措施,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且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二人以上)进行管理。

3、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还保管。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学校应妥善处理或交由专业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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