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园陈超同学喜获徐汇阳光少年称号
三月和煦的春风中,三月美丽的暖阳下,三月关不住的春色中,梅园喜讯传来:我校大队主席陈超同学在数千名优秀学子中脱颖而出,经过紧张地宣传发动及报名、社会实践和评比、区政助理笔试选拔、调研活动及面试,获得徐汇区2013年第八届“阳光少年”荣誉称号,并成功晋级徐汇区区政助理的复赛!
陈超同学是我校八年级3班的一名优秀学生,在梅园中学学习生活的三年时间里,她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区“优秀少先队长”、区“美德少年”,社区志愿者雏鹰标兵。在学校,她连年被评为“十佳少年”、“三好学生”,她工作认真,是我校“绿之洲” 志愿者环保社团的团长,也是校“优秀大队干部”;在班级,她是各科老师的好帮手,同学们的好伙伴;在家里,她也是一个让父母放心的好女儿!
在陈超同学身上,我们发现了许多优秀的品质。作为梅园中学培养出来的优秀学生,她阳光自信,勤奋认真、工作负责,待人诚恳,学习名列前茅,做事追求优质,最为重要的是为集体为个人做事不怕花时间,不怕自己辛苦付出,即有扎扎实实的做事态度,又有敢想敢做能创新的精神,取得了如此多的成绩,她始终谦虚待人,感恩老师和父母的培养,感谢同学们的友好帮助。这些珍贵的优秀品质,也是梅园所有学子们正在努力追求、并且一定要具备的。
毛颖校长在表彰会上对全体梅园学生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正直善良,积极进取,努力培养开朗自信的性格,刻苦钻研的精神和学习知识的能力;二是自强自立,不怕困难,努力克服性格上和学习上的薄弱点,每天争取进步一点;三是学会感恩,任何一个优秀的人,都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在陈超同学的成长过程中,有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也有身边班主任、
阳光少年的形象就代表了我们梅园学子的形象,阳光少年是全校学生的楷模,也希望陈超同学能用正能量带动身边更多的队员一起努力,发扬我们刻苦求真的校风、学风,也希望全校同学以陈超为榜样,积极投入到校内外各项活动中来。希望更多的阳光少年继续向学校,向社会传递一股正能量,一起铸就属于我们的中国梦!
摄影:陆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