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我区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要求,2010年下半年学历培训奖励(指已毕业学员)工作于近期进行。请各校按下列要求收齐相关材料,派专人于
一、 有关奖励的对象、条件、标准请见以下文件:
“十一五”期间入学:“徐教人〔2008〕2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完成高一层次学历教育有关奖励规定的通知”,申请表见本通知附件。
二、 办理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学费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学习期间所交书费不属于奖励范围。
3. “十一五”提升学历培训奖励申请表”(个人填写,校长签字,单位盖章。)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