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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中学高级教师“十一五”职务培训30学分补充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5-17
 

根据《徐汇区“十一五”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徐汇区“十一五”教师培训实施补充说明》的有关规定,中学高级教师“十一五”期间一般需完成“540”课时培训,应修满54学分,其中包含教育科研能力30学分培训,20069月—20091231日转入的中学高级教师需接受300课时、30学分的专题培训,且必须完成任职期间区和所在学校开设的教师培训项目;“十一五”期间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的中学高级教师可以免修。

截止到目前,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科研能力30学分培训的总体情况进展顺利。为使所有需要参加此项培训的中学高级教师如期完成任务,现将中学高级教师教育科研能力30学分培训的有关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已通过协议免修申请的老师请注意提交成果的时间节点为2010930之前。

220097月参加“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十一五教育科研30培训讲习班”的老师都要做两个学期的“学期课程统整”。在此基础上,提交每学期的《学期课程统整指南》和上课教案,同时附一、二个教学案例研究报告。要把《指南》、教案、案例研究报告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装订成一本,一共要交两本。根据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决定是否给予学分。时间节点是2010530

09年暑期参加骨干教师培训但未参加教育科研能力30学分培训的中学高级教师同样需要完成培训作业,作业要求同上。时间节点是2010930

以上作业完成后交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1号楼305室(师训部张晓青老师处)

3、应基层学校的要求,对于未进行过免修、协议免修及专题培训的老师5月下旬将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于519之前,将需参加培训的中学高级教师的名单回执寄或交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1号楼305室(师训部张晓青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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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培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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