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徐汇区监察局、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审计局“徐纪〔2009〕9号”文件,学校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于
经行政负责同志深入年级组、教研组、各处室等认真自查,我校没有“小金库”行为。没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而设立“小金库”;没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没有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没有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没有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更没有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补贴的行为。学校按照本市《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财政票据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
对以上自查结果,学校召开“两委会”进行了通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同志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银行账户清理自查表》和《上海市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表》,学校校长、书记、支委纪检委员、会计、报帐员等同志在《治理“小金库”自查情况表》上承诺签字,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上海市梅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