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建设目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二、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将教师这份职业当作事业来追求。志存高远,勤恳敬业,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争挑重担,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热爱教育事业,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重视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认真备课上课,追求课堂教学实效,坚持普通话教学,及时认真批改作业、练习,积极提高教学质量。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杜绝各类岗位责任事故;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准则,不损害学生利益。
三、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特别关爱随班就读生;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2、热情诚恳,细心耐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安全,出现突发情况,应坚持“学生安全第一”为原则。
3、注意教育学生的方式、方法,多用鼓励性的语言,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的行为,不擅自停学生的课。
四、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注重教学过程。热心为学生补缺补差,积极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发扬奉献精神。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深入有效地开放“两课型”,鼓励学生动手动脑,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根据学生不同年级,制定相应的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以多元标准来全面评价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仪表端庄,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作风正派,重视身教作用。
2、关心集体,团结进取,为集体争光,争创文明组室。
3、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重、关心他人。
4、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违规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不参与相关教辅资料的编辑以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要善于钻研教育理论,善于掌握青少年的成长规律,善于把握教育教学的规律,还要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使之成为教师继续学习和专业发展的外部助力。
2、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引导学生不断发展,并逐渐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
上海市梅园中学
二〇一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