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
组员:书记、人事、王潇彬(教代会代表、教师)、何丽梅(教代会代表、教师)
二、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徐教人〔2009〕13号“2009年徐汇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是指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及实际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及出缺勤情况。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师德修养方面若有违法违纪违规情况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
3、考核标准以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为基本依据。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5、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通本职工作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工作能力较弱,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工作中有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说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均需附简要情况,说明主要原因、问题和考评意见。)
三、名额及分配(评优人数占教工人数40%左右):
1、报区优秀6名,分配如下:年级组、两处、行政各1名;
2、校级优秀17名,分配如下:年级组各3名,两处、行政各2名。
四、工作程序:
1、
2、召开行政会、全体教工会议:布置2009年度学校考核工作。
3、工会征求、反馈教职工对校级干部的意见。
4、
5、
6、
7、
8、2010年的
上海市梅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