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陶恩得
成员:徐萍、贾春、何新、齐雪芬、
王金珠、王潇彬、孙莲蓉、应尚丹
二、评选表彰的对象
1、初中6——9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三年级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三、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等。
四、评选表彰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服务行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还需获得区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中队主题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五、优秀个人、中队评选程序
1、优秀个人评选程序
(1)全校16个班级,
(2)
(3)
2、优秀集体评选程序
(1)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各中队
(2)
(4)根据区评选规定每校可以送报一个优秀小队参加市级优秀小队的评选(若落选不给予区级荣誉),各中队可向年级组自愿申报优秀小队一名,由年级组长
(3)
六、评优要求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要特别向在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倾斜。
3、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七、评选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2—4日)
通过广泛宣传,层层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各年级评选表彰对象候选名单。
2、第二阶段(
评优小组听取各方意见并召开会议,审核选举并确定评选表彰对象名单
3、第三阶段(
评优名单张白榜公布5天,5天公示日内给予申报区级优秀的个人和集体认真组织、填写评优表格与
4、第四阶段(3月16)
学校大队部向区送报评优材料
5、第五阶段(
(1)九年级申报区级优秀个人的队员参加区体能测试。
(2)等待徐汇区少工委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3)3月下旬张红榜公示,如有申报市级个人和集体的张白榜公示5个工作日。
(4)市级申报对象
八、评优名额安排
1、根据区少工委名额分配要求,我校向区送报名额分配如下:
(1)初三年级少先队优秀个人1个名额
(2)6——8年级少先队优秀个人2个名额
(3)优秀大/中/小队1个名额
(4)可有一个小队报市级优秀,但落选后不作为区级优秀。
2、校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安排
(1)根据本方案五/1,优秀个人、中队评选程序中优秀个人评选程序中规定:每班送报优秀少先队员若干,除推选到区级评选的队员外,其余一律给予校优秀少先队员称号。
(2)根据本方案五/2,优秀集体评选程序中规定,年级报送优秀集体除推选到区级参加优秀雏鹰中队评选外,其余一律给予校优秀雏鹰中队称号。
(3)推选到区级层面评选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如若落选,给予校级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称号。
上海市梅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