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优工作小组
组长:陶恩得 副组长:朱静英
成员:徐萍、贾春、何新、乔妹娟、王潇彬、齐雪芬、王金珠
二、评选表彰的对象
1、初中6——9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三年级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三、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等。
四、评选表彰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服务行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还需获得区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中队主题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五、优秀个人、中队评选程序
(一)优秀个人评选程序
全校16个班级,3月17日各中队组织全体少先队员进行投票推选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每个中队推选每班上限10%的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之后由各中队辅导员听取课
2、优秀集体评选程序
(1)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各中队向年级组申报优秀中队。由年级组长召开年级组教师会议进行投票选举,每个年级向学校申报一个优秀中队候选名单,于3月19日上午上报政教处。
(2)根据区评选规定每校可以送报一个优秀小队参加市级优秀小队的评选(若落选不给予区级荣誉),各中队向年级组自愿申报优秀小队一名,由年级组长召开年级组教师会议进行投票选举,推选年级优秀小队一名,于3月19日上午上报政教处。
(3)由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投票选举出送报区级的优秀中队一名和送报区级的优秀小队一名。
六、评优要求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要特别向在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倾斜。
3、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七、评选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3月17—19日)
通过广泛宣传,层层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各年级评选表彰对象候选名单。
2、第二阶段(
评优小组听取各方意见,审核并确定评选表彰对象名单
3、第三阶段(
评优名单张白榜公布5天,5天公示日内认真组织、填写评优表格。
4、第四阶段(3月27)
向区送报评优材料
八、评优名额安排
1、根据区少工委名额分配要求,我校向区送报名额分配如下:
1、初三年级少先队优秀个人1个名额
2、6——8年级少先队优秀个人1个名额
3、优秀大/中/小队1个名额
2、校优秀少先队员名额安排
根据本方案五、优秀个人、中队评选程序中优秀个人评选程序中规定:每班送报优秀少先队员上限10%名额,除推选到区级评选的队员外,其余一律给予校优秀少先队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