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我区根据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的要求,2008年下半年学历培训奖励(指已毕业学员)工作于近期进行。请各校按下列要求收齐相关材料,派专人于
一、有关奖励的对象、条件、标准请见以下两个文件
(1)“十五”期间入学:区教育局“徐教人(2002)12号文”。该文件可在以下页面中找到:
http://www.xhedu.sh.cn/cms/app/info/doc/index.php/67645
(2)“十一五”期间入学:“徐教人〔2008〕2号徐汇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完成高一层次学历教育有关奖励规定的通知”,该文件可在以下页面中找到:
http://tpd.xhedu.sh.cn/cms/data/html/doc/2008-04/25/26161/index.html
二、办理时请带齐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费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注:学习期间所交书费不属于奖励范围。
3.“十一五”提升学历培训奖励申请表(个人填写,校长签字,单位盖章。)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师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