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
1
外籍学生
就读费
每生每学期
6000元/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二、
代办服务性
课外教育
活动费
学校定制
沪价费(2015)13号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校服费
每生每套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
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
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按照沪府办发[2016]51号执行。现行收费标准110元。自愿原则。
4
餐费
每生每餐
注
资助政策: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2、具有本市户籍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餐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3、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学生免除餐费。具体按照文件《上海市关于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01号)、《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对本市基础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财[2015]103号)执行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价格投诉电话:12358 徐汇区教育局投诉电话:64380853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印制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