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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梅园中学节约用电、用水的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6
 

为响应市府节约用电、用水的号召,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教育教学的前提下,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1.各班级、各专用教室、各办公室均应做到人走关灯,放学和下班后还必须关掉饮水机和电脑、空调。

2.节假日学校各大楼的总电源由电工师傅全部切断(除校园网的机房外),若须使用须经 校长同意。

3.全体师生均应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做到随手关灯关水。

4.各班级的生活委员负责本班级的水电节约和检查工作,并督促同学做到人走灯灭水停。

5.总务处作为学校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水电使用的管理,对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要及时,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6.学校总务处每月不定期对各班级、各专用教室、办公室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校领导反馈汇报,将各班级情况向政教处反馈,并在班主任月考核表上扣除相应的分数。

7.总务处每学期召开两次各班级生活委员会议,通报各班级水电管理情况。期末的会议对本学期水电管理较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10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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