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1、 楼层卫生由保洁工承包。
2、 各班级每周大扫除一次。
3、 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赃物,见到废纸、塑料袋等物随手捡起。
4、 班级水桶、拖把放进相近的厕所内,置放整齐(经常有班级劳动委员检查),使用时走道和水斗避免污水弄脏。
二、 爱护公共财物
1、 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讲台、墙壁及其它设施上乱涂乱画,不乱拖课桌椅,不乱丢卫生工具。
2、 进出教室请轻声关门,不用脚踢门。爱护门锁,不往锁缝塞东西。
3、 爱护教室、办公室的室牌,不得将走道、墙壁上的开关扳动,如有需要应通知总务处派水电工处理。
4、 保持墙面清洁,规范宣传阵地,标语、广告等应布置在宣传栏、教室前后黑板及招贴板上,不得乱贴乱写。
5、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 保持楼区安静,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
四、 不把球类、毽子带进楼内,更不能在走廊内进行各项运动或游戏。
五、 遵守公共秩序,上下楼梯行走有序,不争先恐后,注意安全。
六、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水、关电。
七、 教室财产设备管理办法:
1、 各教室内配备的课桌椅等固定资产和各类用具,归所在班级使用,并委托班主任负责管理。
2、 每学年开始时,各班主任应向总务处财产管理员领取教室财产清单,核对财物,并按所列财产验收签名。
3、 教室财产如有损坏,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按以下原则办理修理或调换手续:
(1) 损坏公共财产,由学生自费赔偿。
(2) 原因不明或管理不周造成损失,由班级赔偿。
(3) 正常损耗,总务处修理或给与调换。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10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