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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级职务聘任工作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9-06-18
 

1材料准备

被聘任者要写好个人小结及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并提供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副本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2、  聘任程序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以及学校人员编制、岗位和结构比例等原则,对被聘任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所在的教育教学岗位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填写《初级职务教师聘任表》和《汇总表》,交局人才服务中心,中心审核报局人事科批准后,学校聘任其为相应的教师职务,聘任日期自2009716起算,20098月起兑现工资。

3、  旁系列职务以考代评的聘任工作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等原则,对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每年二次(6月份、12月份)持下列材料送局人才中心审核,中心审核报人事科批准后,学校聘任其为相应的专技职务,按照任职资格(聘任)次月起兑现工资。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必须是干部编制或聘用制干部;

  3、学校专题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学校意见)

4、  填表说明

1、2006届大专生填写表4、表5

22008届大本生填写表5、表6、表7

32008届大专生转正填写表6、表8

4、旁系列初级职务聘任填写表9、表10,同时要附聘任对象的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为便于归档,表2、表4、表6、表7、表9复印请用16开纸,3、表5、表8、表10复印请用A4纸,并于625日前将表3、表5、表8、表10、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交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其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徐汇区教育局人事科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200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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