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
被聘任者要写好个人小结及教育教学文章一篇,并提供教师业务考绩档案正、副本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新教师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二、聘任程序
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以及学校人员编制、岗位和结构比例等原则,对被聘任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其所在的教育教学岗位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填写《初级职务教师聘任表》和《汇总表》,交局人才服务中心,中心审核报局人事科批准后,学校聘任其为相应的教师职务,聘任日期自
三、旁系列职务以考代评的聘任工作
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等原则,对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每年二次(6月份、12月份)持下列材料送局人才中心审核,中心审核报人事科批准后,学校聘任其为相应的专技职务,按照任职资格(聘任)次月起兑现工资。
1、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2、必须是干部编制或聘用制干部;
3、学校专题报告。(个人基本情况、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学校意见)
四、填表说明
1)2005届大专生填写表4、表5。
2)2007届大本生填写表5、表6、表7。
3)2007届大专生转正填写表6、表8。
4)旁系列初级职务聘任填写表9、表10,同时要附聘任对象的学历证书、岗位培训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复印件。
为便于归档,表2、表4、表6、表7、表9复印请用16开纸,表3、表5、表8、表10复印请用A4纸,并于
徐汇区教育局人事科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200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