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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中学党支部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
作者(来源):何新    发布时间:2008-06-06
 

200863下午5点钟,梅园中学召开了党员组织生活会议。根据党支部制定的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方案,进行了第二专题的学习,围绕“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主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明晰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基本内涵,把党员的权利具体化、制度化。

在这次组织生活会议上首先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基本保障条例》中的第二章“党员的权利”,使党员对自身权利的了解更加具体化。在自学“关于徐汇区中小学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分组进行了讨论。党员们积极参与讨论,纷纷交流了自己的学习心得。有的党员说:通过学习充分了解了党员的权利,也提醒了党员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重大时间的讨论,这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的责任。有的党员说:党员是党组织和群众的纽带,党员要走到群众中去,倾听他们的心声,并能及时反馈给党组织,由此可见,党员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学习,党员们进一步明确了党员主体地位的基本内涵,促进了党内民主和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良性互动,为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制度的规范与保证,提高了积极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的责任意识。党员们纷纷表示要紧密联系群众,做好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共同为梅园的发展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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