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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宣传招生政策 感动农民工家长
作者(来源):何新    发布时间:2008-05-04
 

——梅园中学召开部分初三年级家长会

 

430下午3:30,梅园中学在会议室召开了初三年级农民工学生家长会。陶恩得校长、王绍烈教导、学生家长及部分学生出席了会议。王教导为家长宣讲了2008年对农民工子女的招生政策。

学校在得到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读的招生计划后,在第一时间决定召开相关家长会议,把招生政策及时地传达给家长,使我们的家长能够了解招生政策,合理地帮助子女进行选择。陶校长首先说明召开这次家长会的意义,就是希望我们的家长知晓招生政策,和子女共同商量选择毕业后的方向。王教导介绍了招生政策,这次批准全日制初中学校中连续就读2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报考本市部分中职校。这次对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计划招生的共有32所中等职业学校,被录取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取得该校学籍后,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规定,享有同等国家资助政策。在这次会议中,家长和学生听得非常仔细,还认真地做着记录,个别家长就其中不清楚的政策还进行了咨询。

这次家长会的召开,体现了梅园中学对农民工学生的关爱,把学生的权益放在了首位。家长们纷纷表示感谢学校及时传递信息,使他们看到了新的希望,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梅园中学会更好地为学生和家长服务,为创建和谐的校园而不断努力。

 

 

 

摄影: 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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