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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梅园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1-04-15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历年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毛颖

副组长:朱静英  戴蔚勤

组  员:姜治芳   邵颖珠   张秀玲  宋蔚蓉  周亚军  学生代表

二、“提前招生录取”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 按程序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3. 全面综合评价,重在思想道德素质,实行思想道德素质“一票否决制”。

三、“提前招生录取”条件:

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优良”以上,思想品德优秀,学校在学生、教师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获市、区级各类优秀学生和其它荣誉称号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2021年本校推荐名额为6名。

四、“提前招生录取”工作要求:

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在学生自荐或推荐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年级组在广泛听取教师意见后进行酝酿,确定拟推荐名单,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推荐条件,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和体育组进行单项认定,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推荐方案,对拟推荐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经审议后确定6名推优生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一周,公示后如无特殊情况,学校确定最后推荐名单,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送交区招生考试中心。

五、“提前招生录取”操作程序:

  1. 4月22日—4月30日:

    (1)成立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4月15日前,拟定《2021年上海市梅园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3)4月15日,确定《2021年上海市梅园中学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并通过学校校园网公示;

    (4)分别召开九年级全体教师会议、学生大会,公布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及学校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

    (5)完成学生自荐(书面)和年级同学、年级任课老师推荐,被推荐者必须拥有50%以上的年级老师或50%以上的年级同学的推荐。民主推荐候选人的名额为年级参加中考人数的20%。

    (6)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从第一学期的语数英理化总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担任工作、体育成绩四个方面对拟推荐的同学进行综合评价排序,然后按排序先后产生6名“推荐生”。

    (7)未被推荐的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学业状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详见各招生学校方案。

  2. 4月23日—4月28日,将按照推荐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年级组橱窗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3. 4月29日,学校将加盖公章后的《推荐生汇总表》交招考中心。

  4. 4月29日10:00至4月30日12:00,学校网上录入推荐生资格库、上传推荐生信息表及综合素质评价表,区招考中心审核确认。

  5. 5月9日10:00至5月11日10:00,高中提前批网上填报志愿(含推荐生、自荐生),网址:www.shmeea.edu.cn。

  6. 5月12日10:00至5月13日16:00 高中提前批网上志愿(含推荐生、自荐生)填报现场确认,交统计表和未确认名单。

  7. 5月13日16:00前,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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