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
1、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2、党组织审定。党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
3、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4、登记建档。党组织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