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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梅园中学现代教育设备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30
 

一、            指导思想:

现代教育设备是教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育教学的主要设备之一。为了加强现代教育设备的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特制订《上海市梅园中学现代教育设备管理办法》。

 

二、            现代教育设备的范围

现代教育设备指:计算机房、广播室、演播室等处的电教设备、多媒体设备等。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投影仪、实物投影仪、摄像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编辑机、DVD机、VCD机等设备。

 

三、            管理办法

计算机房管理办法

1.计算机房必须实行专人管理,具体负责机房设备的财产安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日常维护。

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维护。对出现故障的微机及时登记并予以标识,作好相应调整并报告电教负责人,调集力量及时予以维修。

3.开学一周内依照教学需要提出的软件要求及时予以安装,努力为学生提供最佳服务。

4.加强防火防盗意识,定期对机房财产、防火设备、门窗等进行检查。

 

广播室、演播室管理办法

1.校园广播、电视系统必须实行专人管理。

2.定期对广播室、演播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

3.播放节目时必须进行全程监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做好每次节目广播、演播的使用记录。

5.应确保用电安全,防盗、防火、防潮。

 

多功能教室管理办法

1.多功能教室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室内应通风状况良好,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维护、保养设备,对投影机特别注意防尘,定期清理通风过滤器,保证机器正常工作,延长其使用寿命,如有维修情况应做好维修记录。

2.任课教师使用多功能教室上课,应提前一天与电教管理员联系登记,明确使用的日期、节次、班级课目,以便管理人员统筹安排。登记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进行课前准备,将软件、光碟、录相带预置到位,以免课堂出现失误。

3.使用中要认真操作,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

4.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对未经杀毒的外接存储器,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6.使用人员和学生应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吸烟、吐痰、乱扔纸屑等。

7.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

 

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

1.多媒体设备管理职责

班主任是教室内多媒体设备的直接负责人,班级内应设一名同学为管理员(无特殊情况,不作更换),每位同学均为日常护理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管理好多媒体设备,对故意破坏多媒体设备者,不仅要加以赔偿,还要交政教处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

班级管理员应妥善保管好多媒体设备的钥匙,配合教师做好教室多媒体的使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设备发生故障,班级管理员应及时向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人员逐级报告,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班主任应指导管理员做好多媒体设备的卫生工作,确保教室干净、整洁。每天放学检查班级教室门窗关闭情况。

2.多媒体设备使用规定

在教室内配备的设备是专供教育教学使用的,不得利用设备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宜。

不得在多媒体设备计算机内随意安装操作系统,不得随意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软件,不得随意删除机内文件,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每次使用都必须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上交学校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人员,以备统计、存档。记录内容包括:日期、课时、学科、主题内容、执教人、使用情况等。

⑷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引起设备损坏,教师必须在登记表写明具体情况,并及时告知设备管理员,便于及时修理。

⑸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教室多媒体设备,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工作。

 

办公室台式电脑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我校各办公室现已达到了一人一机。为使办公电脑真正发挥其作用,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使用管理办法。

1.办好借用手续,借用教师就是该台式电脑及配件的使用者和维护者。更换办公室应将使用的台式电脑及配件一同移至新办公室;教师离开学校时,应在离开之前将台式电脑及配件完好归还学校,并办理退还手续。

2.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计算机,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3.使用者应对电脑做好维护工作,注意防震、防潮、防磁、防热、防霉、防尘、防水,保持电脑清洁,出现故障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员进行处理,使电脑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 使用者应加强电脑知识学习,要求掌握网络、文字处理、简单数据处理、多媒体课件制作等几种教学常用软件。

5. 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或拆卸计算机的硬件。校外人员一般不得到办公室使用办公电脑。

6.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进行游戏、炒股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不下载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软件。及时做好防毒防黄工作,遵循办公电脑用于办公的原则。

7.要讲究网上公德、遵守网络公约,不说有失教师身份的话,不传播反动言论,不私自查阅、篡改他人的资料或文件,不盗用别人的账号和密码。

8.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办公室电脑进行检查、维护。

 

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1.教师借用笔记本电脑,须办好借用手续。手续完成后,借用教师就是该笔记本电脑的使用者和维护者。其安全、维护等一切都由该教师负责。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转借其他教师、家人及校外人士使用。

2.根据学校笔记本较少,确保教育教学需要,借用应有规定时限,借用者应按时完好归还学校,并办理好归还手续。

3.教师使用笔记本电脑之前,必须先了解笔记本电脑使用的注意事项。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笔记本电脑在使用期间其外观及一切配件不受损坏,且不得擅自拆卸。若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维修的,使用者应负全部责任,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包括赔偿)。

 

其它现代教育设备管理办法

1. 摄像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编辑机、DVD机、VCD机等设备(不包含整套设备中的DVD机等)均归为其它现代教育设备,不使用时集中存放在电教管理室,由专人管理。

2. 专职人员(如通信、政宣等)长期需要使用某设备的,应与学校办理相关借用手续。之后,该人员就是设备的使用者和维护者,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在调离之前将借用的设备完好归还到电教管理室并办理归还手续。

3. 常设部门(如年级组、教研组等)临时需要使用的,应与电教设备负责人联系,填好临时借用单,说明使用时限,使用完毕及时归还。还需使用应提前办续借手续,否则到期予以收回。

4. 在使用设备之前,必须先掌握设备使用方法,了解使用的注意事项。在使用期间,安全、维护等一切由借用人负责,如因借用者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遗失,由借用人负全部责任;如不是人为的故障应及时与设备管理人员联系,尽早进行维修处理。

 

四、            实施日期

《上海市梅园中学现代教育设备管理办法》经四届四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七年四月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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