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全校师生员工人身不受侵害为原则”,明确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具体要求,有专人报警,有专人与犯罪嫌疑人周旋,有专人指挥师生疏散、转移。
二、 具体内容
1、门卫应严禁陌生人进入学校,如遇非法入侵情况发生,门卫徐惠生为报警第一责任人,向110报警并立即通知校安全领导小组,阻截入侵者。
2、政教处主任徐萍、工会主席应尚丹、各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组织全校师生向安全地带疏散转移。
3、校安全工作小组正副组长及其成员(朱静英、陶力明、雷正荣、倪春生、刁建平等)负责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采取强力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
4、校务办公室主任、人事干部负责向110报警,寻求支援并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
5、校安全负责人应在非法侵入情况发生后,立即下达紧急撤离命令并通知撤离路线和地点。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9.9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