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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中学切实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所做的工作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6
 

梅园中学为了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使本校学生牢固树立了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权利与义务一致等基本的法律意识,掌握了必需的法律知识,逐步提高了运用法律的能力,具备与其年龄与认知能力相符的法律素质;切实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守法行为的教育,培养了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

1、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

学校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内容之中,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政教处制定好学年法制教育计划,安排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的法制辅导员,利用班会时间上法制课。学校除确保班会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午会广播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书记、法制辅导员为副组长的“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利用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活动引导家长在家有准备地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宣传联合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3、充分发挥学校宣传媒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充分发挥学校广播、校园网、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类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

4、以校园文化活动为平台,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通过课堂、主题班会、观看碟片、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学会自尊、自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5、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修正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及上级安排的学习内容。

6、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网上考试 ,组织学生参与了第三届“上海市网上禁毒竞赛”活动。

7、学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升旗仪式开展法制教育,学校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龙漕中学对外联络员老师来校进行了法制讲座,以活生生的少年犯罪案例,教育学生遵纪守法。

8、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结合“6.26”国际禁毒日、“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日和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等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公安博物馆,组织学生进行参观,达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9、学校建立了特殊学生教育管理计划,针对有不良行为的特殊青少年群体,建立和完善特殊学生档案,整合学校班级和家庭多方力量进行帮教,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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