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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梅园中学骨干、校本、拓展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方案(试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0-15
 

(上海市梅园中学四届六次教代会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育人”,着力于课程,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师资水平,提高办学规格,形成基础教育扎实,“二期”课程落实,探究精神引领的格局,进一步发挥教师的办学主体作用和教育教学主导作用。坚持实干、实效、实绩为价值追求的评价机制,坚持“有困难才有骨干,有作为才有人才”。

二、骨干、校本、拓展课程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师德为先,实绩为主原则。

3.达标入围,动态管理原则。

4.优质优酬,待遇跟进原则。

三、评选范围

       梅园中学在编在岗教师(参与职级制人员除外)。

四、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方向

(一)、以师德师能、班主任工作质量、管理质量为引领

学校对为学生、为学校作出积极贡献、师德师能表现更突出的教师、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予以积极肯定,以引领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其产生方式:

1、班集体被批准为“区雏鹰中队”的班主任;

2、每学年班主任工作学期考评,两个学期均保持在前三名的班主任;

3、每学年年级组长学期考评,两个学期均保持在第一名的年级组长;

4、被评为“区优秀教研组”的教研组长;

5、被评为“区骏马奖”的教师;

6、被评为“区耕耘奖”的教师;

7、被评为“区育人奖”的教师;

8、获“市学科教学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9、被评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区学科带头人、区拔尖人才等称号的教师;

10、经考核,学校教职工无记名投票“满意率”前二名的校行政干部;

11、被区教育局评为科艺体等特色学校称号的学校的总指导、教研组长等负责人。

(二)、以课堂教学质量引领

基础课程是落实国家培养目标的重要工作,其教学质量是学校骨干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对追求优质教学效果的教师应予以高度评价。

从可操作的实际出发,考虑学校现有奖励制度的情况,学校对保持优质教学,为学生、为学校作出积极贡献的老师给予进一步肯定。其评价方式为:在南片学校统计中,全年四次考试,其所任教班级均分保持三次第四名及以上,一次不低于第五名(含第五名),为校骨干教师。在享受本方案骨干教师待遇同时,不影响其享受奖励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以课题研究引领

为引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积极探索规律,不断取得轻负担、高效益的教学效果,对作出积极贡献者,学校应给予充分肯定,其入围骨干教师范围为:

1、作为独立课题的负责人,所申报的课题被批准为区级课题及以上者,并全面负责课题完成,通过区结题评审。

2、在科研成果评比中,所申报的课题成果获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五、校骨干教师确认及管理

1、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在组织培养和教师自觉努力基础上,以“达标入围,对号入座”产生,校务会核实,公告三个工作日确认。

2、学校向每位校骨干教师颁发证书,校骨干教师享受每月津贴300元,以12个月计发;期间,不影响其享受学校其他奖励。

3、同期校内多项达标者,不重复享受学校骨干津贴;同期评为教育系统骨干教师、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区学科带头人、区拔尖人才等或评为“区骏马奖”、“区耕耘奖”、“区育人奖”、“区雏鹰中队”、“区优秀教研组”等荣誉称号者,享受教育局下达的有关津贴或奖励,同时享受学校骨干津贴。

4、学校将在校骨干教师队伍中择优推荐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三奖”及“区园丁奖”等人选。

5、校园网介绍每位骨干教师,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展示骨干教师工作成果和师德师能,扩大骨干教师社会影响。

6、若被评为骨干教师后,任期内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规定的情况,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停止其骨干教师待遇,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理。

六、校本、拓展课程教师队伍建设

(一)、以校本课程建设为引领

学校对六、七年级开设全体学生修习的校本课程。六年级:《国际音标》、《心理学:成功心理知识》;七年级:《硬笔行书》、《心理学:社会心理知识》,学校组织相关教师承担课程建设。

(二)、以拓展课程建设为引领

学校对六、七、八年级开设供学生选修的拓展课程,以扩大学生视野,发展学生个性,同时引领教师课程意识和个人特色发展。其课程例举如下:

1、《生活中的经济现象ABC

2、《人生哲理名言赏析》

3、《从灾害看社会管理》

4、《历史上的英雄人物》

5、《古今智慧案例赏析》

6、《中国古代衣食住行》

7、《传统节日浅识》

8、《中国版图变化探秘》

9、《旅游与地理》

10、《生活中的声、光、电、热、力趣谈》

11、《身边的化学现象》

12、《托物言志:诗词与自然》

13、《“岁寒三友”诗文赏读》

14、《无标点文言文识读》

15、《趣味数学》

16、《奥数》

17、《科技英语》

18、《英语短文编写》

19、《电脑动漫画制作》

20、《“绿色”与生活》

21、《习作,写作,创作》(文学社团)

22、《手工制作》

23、《国画》、《水粉画》、《广告画》、《卡通画》

24、《船模制作》、《建模制作》

25、《科学与发现》

   ……

七、课程管理和课程教师待遇

(一)、课程管理

1、六、七年级全体学生修习的校本课程。学校通过人事安排,组织相关专业教师承担;六、七、八年级学生选读的拓展课程,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自愿申报开设。

2、六、七年级全体学生修习的校本课程,各班每科目每周安排一课时;六、七、八年级拓展课程,各年级每周安排二课时,同时段开课。学期初年级组织学生选修,每位学生必须选修一门。由被选老师编制本课程报名学生名单,交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检查有无重复选,缺选情况,予以纠正后报政教处。政教处检查各课程学生数,具体情况报校务会讨论确定,原则上低于15名学生的,取消设课。

学校统一安排六、七、八年级拓展课程教学点。拓展课程日常教学中实行每次点名记录。

3、全体学生修习的校本课程,部分学生选修的拓展课程,均要编制以学年为单位的教学材料或讲义,编制学期教学进度表,明确学生学习质量评价方式。执教校本课程、拓展课程教师对自己编制的教学材料或讲义的正确性负责。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检查教学材料或讲义、教学进度、教学评价,列表记录。无教学材料、进度表、质量评价方式者,不予开设该课程。

4、校本课程、拓展课程教学中应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和视频资源,以增强教学效果。

5、申报开设拓展课程,应事先到人事部门填写“开设拓展课程意向表”,学校根据各年级申报情况,统筹兼顾予以协调或确认。

(二)、校本、拓展课程教师待遇

1、校本课程、拓展课程课时费纳入学校“工资分配方案”相关规定计算,按月发放。

2、校本课程、拓展课程教师,首次编制执教科目教材或讲义等工作,学校每月发放50元,以12个月计发。执教校本课程同时执教拓展课程者,其费用同时享受。

3、被评为校骨干教师者,若被安排执教校本课程或申报执教拓展课程,其享受骨干津贴同时享受执教校本课程或拓展课程的相应待遇。

八、方案实施

为使全体教师有充分准备,学校于20098月进行首次评定学校骨干教师和推出校本、拓展课程,以后每年评定或确认一次。

若与本校结束工作合同关系,次月起自然终止骨干津贴和校本、拓展课程的相关费用。

九、本方案试行二年。2011年视实施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试行期间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上海市梅园中学

                                  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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