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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梅园中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0-08
 

(上海市梅园中学五届五次教代会通过)

 

一、上海市梅园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围绕“一流城区、一流教育、一流队伍”的建设目标,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前提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4、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5升旗仪式时按指定地点准时到位,队列整齐;仪式进程中,不走动、交谈、嬉笑;结束后,有序退场。认真参加教工大会、政治学习,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中途不无故退场;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听电话,手机应在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工作,并做好会议的相关记录;因故缺席,须事先请假并得到准假,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须履行补假手续。

   (二)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杜绝各类岗位责任事故;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准则,不损害学生利益。

4严禁在工作时间进行下棋、打牌、讲股票等非工作性质活动。

5、教师上课均应有教案,教案应按课时逐课规范撰写,做到一课一案;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须先做一遍;作业批改要及时,注重实效与时效。杜绝只收不改或让学生代批作业的不良现象;理、化等有实验的学科应做实验,教师须预先动手操作一遍;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三)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的灵魂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尤其要关爱随班就读生;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2、热情诚恳,细心耐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安全,出现突发情况,应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3、注意教育方式,多用鼓励性的语言,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4应严格执行课堂要求。两分钟预备铃响,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准备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清晰,字迹应规范,仪表、语言要得体,精神状态要饱满。要按时下课不拖堂。教师不能在下课铃响之前让学生无故离开教室。

(四)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意分层教学,注重教学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生进行有的放矢的个别辅导,发扬奉献精神,无偿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积极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鼓励学生动手动脑,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根据学生不同年级,制定相应的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教师应充分利用时间与学生进行个别交流,不失时机地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习指导,把教师的作用努力体现在知识、情感、思想、心理等多方面。

4、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以多元标准来全面评价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仪表端庄,重视身教作用。

    2、关心集体,团结进取,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3、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违规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不参与相关教辅资料的编辑以谋取私利。

   4、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重、关心他人,校内禁止吸烟,积极构建文明组室、和谐校园。

  (六)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1、教师应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教师要努力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把握青少年成长规律,努力把握教育教学的规律。

   2教师应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承担或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能实践与研究相结合,以研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3、教师应努力充实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并逐渐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本“实施细则”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上海市梅园中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二、上海市梅园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面意见基础上,客观考核评价。

2、发挥考核导向性原则。坚持考核与建设、整改与提高相结合。

3、坚持进取性原则。坚持发扬先进、发现问题、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不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3、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4、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5升旗仪式时按指定地点准时到位,队列整齐;仪式进程中,不走动、交谈、嬉笑;结束后,有序退场。认真参加教工大会、政治学习,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迟到、中途不无故退场;会议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听电话,手机应在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工作,并做好会议的相关记录;因故缺席,须事先请假并得到准假,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须履行补假手续。

6、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7、专心从教,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及时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8、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杜绝各类岗位责任事故;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准则,不损害学生利益。

9严禁在工作时间进行下棋、打牌、讲股票等非工作性质活动。

10、教师上课均应有教案,教案应按课时逐课规范撰写,做到一课一案;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须先做一遍;作业批改要及时,注重实效与时效。杜绝只收不改或让学生代批作业的不良现象;理、化等有实验的学科应做实验,教师须预先动手操作一遍;监考人员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

1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尤其要关爱随班就读生;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12、热情诚恳,细心耐心;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及安全,出现突发情况,应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13、注意教育方式,多用鼓励性的语言,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14应严格执行课堂要求。两分钟预备铃响,教师应准时到达教室准备上课。上课要讲普通话,板书要清晰,字迹应规范,仪表、语言要得体,精神状态要饱满。要按时下课不拖堂。教师不能在下课铃响之前让学生无故离开教室。

15、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注意分层教学,注重教学过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生进行有的放矢的个别辅导,发扬奉献精神,无偿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积极争取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16、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鼓励学生动手动脑,充分利用学科德育因素,努力提高育德能力,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根据学生不同年级,制定相应的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7教师应充分利用时间与学生进行个别交流,不失时机地进行心理疏导和学习指导,把教师的作用努力体现在知识、情感、思想、心理等多方面。

18、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以多元标准来全面评价学生,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19、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仪表端庄,重视身教作用。

    20、关心集体,团结进取,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1、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违规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获得者不准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不参与相关教辅资料的编辑以谋取私利。

   22、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重、关心他人,校内禁止吸烟,积极构建文明组室、和谐校园。

23、教师应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教师要努力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把握青少年成长规律,努力把握教育教学的规律。

   24教师应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承担或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能实践与研究相结合,以研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5、教师应努力充实自己,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并逐渐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当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3、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4、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不能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6、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7、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8、(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三奖”获得者),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9在出现突发情况,不能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10、违规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

11、因岗位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意外事故且不能主动及时弥补处理。

12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三)考核方法及量化处理

考核采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的考核办法,具体权重分配如下:学校40%、教师30%(自评10%、互评20%)、学生15%、家长15%,在每学期结束阶段进行。由两个学期考核成绩综合产生学年考核结果。学年考核结果中,每学期的考核成绩各占权重50%。学年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

180分以上为“优秀”;

280分以下,60分以上为“合格”;

360分以下,4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44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凡当年有“一票否决”情况之一,不计其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

(四)考核组织

为确保考核工作扎实开展和顺利进行,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对学校考核工作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监督小组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公平规范操作。

1、领导小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政教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支委纪检委员等7人组成,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为副组长。

2、监督小组:学校考核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支部纪检委员、人事、教代会代表、群众代表等5人组成,工会主席为监督小组组长,支部纪检委员为副组长。

(五)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留档备案。

2、对师德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职工,在聘任、晋职、晋级和各类评优时,同等条件情况下优先考虑。同时,积极发扬师德优秀教职工先进事迹。

3、对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教职工,视考核实情个别沟通,发扬优点,提示不足,鼓励进步。

4、对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

  1)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2)本年度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3)下年度不能参加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

  4)下年度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

     5、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予以解聘。

  (六)本“考核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上海市梅园中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三、上海市梅园中学师德承诺书

 

(一)上海市梅园中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执行、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梅园中学教职工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10、不违规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

11、不因岗位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意外事故且不主动及时弥补处理。

12、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二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二)上海市梅园中学党员干部、骨干教师师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执行、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梅园中学教职工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10、不违规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

11、不因岗位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意外事故且不主动及时弥补处理。

12、我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三奖”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3、我作为中共党员教师,积极参加“建功世博会,奉献在徐汇”活动,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本条只适用党员教师)

14、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四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三)上海市梅园中学职工师德承诺书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执行、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梅园中学教职工师德规范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以热情的态度、良好的效果,为教师、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4、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坚持“学生安全第一”原则。

10、不违规组织学生购买或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以谋取私利。

11、不因岗位责任不到位发生严重意外事故且不主动及时弥补处理。

12、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二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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