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校务会讨论决定,“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调解小组成员如下:
一、“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恩得
组 员:朱静英 蔡东礼 宋蔚蓉
陶力明 徐 萍 傅 琳
二、“绩效工资”工作调解小组
组 长:朱静英
组 员:蔡东礼 秦 丹
三、党支部纪检委员全程参加“领导小组”活动。
特此公告!
上海市梅园中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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