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为了让更多的各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在做好日常慈善帮困助学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爱心午餐”工作。经讨论决定,2007学年“爱心午餐”共有200个名额,主要帮助民工子弟学生,少部分帮助本区符合帮困标准的九年义务制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标准
1、初中、小学困难的民工子弟学生;
2、未享受“助学券”的户口在本区的、人均收入在45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九年义务制学生,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可放宽到500元;
3、资助标准为800元/学年/人(二次发放)。
4、低保家庭的中小学生除外。
二、操作方法
1、由困难学生向街道未保老师提供户籍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
2、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由未保老师发放“爱心午餐”申请表。
3、学生认真填写好“爱心午餐申请表”后,由学校填写意见盖章后交街道未保老师。
4、街道未保老师将收齐的申请表审核盖章后再交区未保办盖章,再填写《2007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徐汇区分会“爱心午餐”汇总表》后,再将汇总表及申请表于十
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