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一得
—— 教师如何合理地运用“惩戒”
惩戒是教育者依法管理学生的教育方法之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惩戒,而是怎样合理的惩戒,避免惩戒不当。
惩戒“以正其心也”。惩戒学生,不要总想着怎样让学生的身心受到刺激,而是要让学生体验到惩戒背后的关爱,应以“小惩”促“大戒”。
惩戒越少用越好。经常受罚的学生对惩戒会变得近乎麻木,无动于衷,引发学生心理疲惫和消极适应,导致漠然视之的心理防卫,造成惩戒的失败。如果较轻的惩戒手段能激起学生的羞愧和悔悟感,促使学生改正错误和缺点,应优先采用;如果较轻的惩戒手段,不能达到使其改过自新的目的,再考虑适当增加惩戒手段的严厉性。
高超的惩戒不是罚站、罚抄,更不是简单粗暴的无视学生自尊心的“出洋相”、“整人”。高超的惩戒者会针对不同时间、场合、错误的程度以及违纪者的个性特点等,机智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戒方式,努力将惩戒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要罚之有方,罚之有度,罚之有情。
能寓惩戒于尊重、教育、关怀、希望、激励之中,像春天化雨,滋润学生的心灵,促其自由健康地成长,那才是教育的艺术。“小树不修不成材”。但教师要严防惩戒不当,更要警惕以惩戒之名,行体罚之实的“另类惩戒”——变相体罚。
雷正荣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