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用户登录] [注 册] [学校论坛]
现在时间是:2024-11-23  首 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概况 | 党务公开专栏 | 文明在线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师资队伍 | 教育科研 | 学生工作 | 工会园地 | 健康园地
关于做好2007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9-27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局属机构:

2007年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10月1—7日放假,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929(星期六)30(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4(星期四)5(星期五)106(星期六)7(星期日)照常公休,92930日上班。为确保全系统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加强对师生的形势和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夏季特奥会的召开和迎接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形势和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爱国爱党、遵纪守法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2、扎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在节前对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安排,并于930中午前将值班表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政务系统发送到赵伟民老师处。节日期间,各单位党政干部须保持通讯畅通。

4、社区学校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以结合第二届“学习节”的组织工作,精心安排、广泛开展内容健康文明、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广大好青少年学生的节假日生活。

5、有关单位要切实组织好特奥会观赛工作,加强观赛礼仪培训,确保观赛秩序。

6、加强对有关突发事项的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各单位须立即向教育党工委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报告。联系人:徐世明  13301836610;王彤  13601903430

 

 

教育党工委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9月26

版权所有 上海市梅园中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495号 电话:021-64109769 邮编:200237 您是第位登录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