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9日,我国修订通过了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法是专门针对教育行业,针对教师和学生的法律,它对学生、学校、教师和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学校的经费保障和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规定。作为教师,这部专门针对我们的法律,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才对。梅园中学专门召开会议动员大家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并将整个学习过程分成三个部分,首先是小组学习,以年级组为单位定期学习《义务教育法》的每一个章节;接着学校将邀请专家来给教师们解读部分法律条文,法律条文的专业性很强,专家的解读一定会让大家的认识更明了、清晰;最后学校还将组织交流发言,每个人对《义务教育法》的关注点和认识深度可能不同,大家的交流是为了更进一步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从而坚定、准确地执行《义务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