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用户登录] [注 册] [学校论坛]
现在时间是:2024-05-12  首 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学校概况 | 党务公开专栏 | 文明在线 | 招生入学 | 教育收费 | 师资队伍 | 教育科研 | 学生工作 | 工会园地 | 健康园地
防微杜渐,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人
作者(来源):陆丽英    发布时间:2014-02-13
 

——记梅园中学班主任“校园意外伤害处理方法”培训

 

开学伊始,为了更有效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妥善规范、及时正确地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梅园中学政教处组织各班班主任开展了一次如何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培训,陪训由未保周正光老师主持,各班班主任和卫生老师参加,会议上再次下发了《上海市梅园中学校园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老师首先从培训的意义开始,明确了正确处理学生意外伤害的重要性,要求全体老师要尽全力积极做好校园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随后他又从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部门老师,卫生老师的角度解释了各自的职责,明确了各自的分工。老师还就梅园中学处理意外伤害事故的一些细则以及如何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和意见进行了详细的指导与讲解。

卫生室老师首先告知与会老师上学期在各部门的宣传教育下,在班主任老师的重视配合下,梅园中学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较以前有明显降低。随后就上学期校园意外伤害的实例,分析了学生在校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两个原因,并肯定了在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老师们的积极配合和规章制度的有力实施。她同样提醒各位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大家一起更好地做好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及规范处理伤害事故的工作。

保护未成年人,急学生所及、想学生所想,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一直是梅园中学的常态教育范畴,新学期将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防微杜渐,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人。

 

摄影:宋蔚蓉

 

版权所有 上海市梅园中学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495号 电话:021-64109769 邮编:200237 您是第位登录本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