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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中学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7
 

为有效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处理师生食物中毒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由于食品供应部门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质量问题,或是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事故的预防:

1、学校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

2、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学校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学校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身体要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毒。

5、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事故的处理:

1、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止食堂供餐。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及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学校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教育局呈书面报告。报告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的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亲属。

4、学校主要领导将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5、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6、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7、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学校及区教育局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

  长:陶恩得(校长)

副组长:朱静英(书记)

  员:戴小英(卫生老师)、蔡东礼(工会主席)、徐萍(政工教导)、陶力明(总务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尚丹兼任。

成员为:戴小英、蔡东礼、徐萍、陶力明,具体职能科室为卫生室。

2、人员分工(指挥、教育、管理、报告、协助调查、协调、陪护中毒者等)。

1)、摸底调查组。朱静英(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蔡东礼(工会主席)、戴小英(卫生老师)、各年级主任组成,主要负责第一时间调查“病例”所接触的有关人员,以便及时隔离,严密监控其他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

2)、消毒组。陶力明(总务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学校保健教师戴小英、食堂负责老师郑春梅组成,主要负责对病例所活动的区域进行消毒,加强重点场所食堂、厕所的消毒,并对封闭区域随时进行消毒。

3)、后勤保障组。陶力明(总务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学校总务处老师组成,主要负责工作人员所需的各种物质供应和对隔离人员的吃住及生活必需品的保障。

4)、思想工作组。朱静英(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蔡东礼(工会主席)、徐萍(政工教导)、何新(青保老师)、傅琳(教导主任)、各班班主任组成,主要负责被隔离人员的思想稳定和疏通工作,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并做好外围家长及有关人员的劝解工作。

5)、接待组。陶恩得(校长)任组长,成员由蔡东礼(工会主席)傅琳(教导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接待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6)、联络汇报组。应尚丹任组长,成员由徐萍、贾春,主要负责报送工作,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疫情,向社会及有关各部门发布信息。

 

20099月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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