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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师德讨论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6
 

各位老师

《徐汇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办法》是落实深入学习实践发展观活动,加强“一流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

我校组织全体教工学习讨论此文件的同时,编发了相关的学习资料。为切实组织好此次学习、讨论活动,特提出如下几点:

1、要明确导向,即理解徐汇教育内涵发展的关键在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核心在师德,而师德的灵魂在师爱——为此,选发了“师恩何以永志于心”、“教师:一身正气,为人师表”等文章,希望从中更好地领悟师德的内涵和魅力。也希望学习、发扬我们身边教师的师德榜样;

2、讨论的重点即“新要求”,特别是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和市教委文件中规定的“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第”的内容,以及我区(讨论稿)提出的“只能是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内容——为此,下发了教育部、市教委、徐汇区教育系统的相关文件,希望每位教工对上级文件有更清楚的了解和把握;

3、请全体教工认真学习、思考下发的“学习资料”;请党员、积极分子、年级组长在本组中领读相关的文本(请结合自己的理解和感受讲解主要内容,不必通读全文);

4、请年级组长掌握好本组的学习讨论,并作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和讨论汇总(电子稿)1230交支部。

上海市梅园中学党支部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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